丈夫拒不到庭法院照判离婚
到法院离婚,丈夫却置法院的传票于不顾.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结果仍被法院判决离婚.
林先生与张女士同为大连某公司员工.在长期的共事中,二人逐渐产生了感情.经过近二年相处,于2003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第二年.张女士为林先生生了个儿子.在孩子满百天后,林先生便经常不在家.张女士追问其原因时.林先生总是在公司加班为由搪塞.再后来林先生干脆就不回家啦. 经过二年的苦苦相劝和等待.林先生仍未回心转意.无奈.张女士于2006.3月将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林先生当着法官的面表示悔过.差承诺与妻子合好.张女士见丈夫态度诚恳.撤回了离婚请求. 没想到张女士撤诉后.林先生仍是我行我素.为了挽救婚姻.他找亲朋好友和公司领导劝说,但都不见效.张女士只好再次起诉.法院受理后.依法向林先生发了开庭传票.可林先生既不答辩.开庭时也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只好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因生活锁事.产生离婚没有进行沟通.导致夫妻感情日益破裂.现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法院应予批准. 法院判决张女士与林先生离婚.儿子由林先生抚养.原告自2007年7月开始每月负担抚养费18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