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待遇?

2011年03月21日17:20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七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2)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3)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4)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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