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表年 度单位性质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其中单位划转比例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1986.7—1992.10国营企业合同制工人职工工资总额15%标准工资3%国家机关和全民事业中的合同制工人职工工资总额15%基本工资3%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工资总额16%城镇临时工个人缴纳养老金的5倍月工资总额3%1992.10—1993.12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18%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2%集体企业工资总额27%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18%城镇临时工工资总额18%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3%联社企业工资总额27%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2%劳服工资总额14.5%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工资总额16%1994.1—1996.3国有企业、劳服企业工资总额19%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5%集体、联社企业工资总额27%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工资总额17%1996.4—1998.6全部参保单位工资总额19%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5%1998.7—1998.12全部参保单位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9%6%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5%1999.1—2000.12全部参保单位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9%5%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6%2001.1—2002.12全部参保单位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19%4%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7%2003.1月至今全部参保单位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3%本人上年月均工资总额8%失业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表年 度单位性质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1994.6—1999.10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1%每人每月2元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工资总额乡镇企业的城镇职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城镇职工上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999.11—2001.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统计年报的单位按上年104表41栏1.5%本人上年月均工资0.5%未参加统计年报的单位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01.4—2002.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1.5%本人上年月均工资0.5%2002.4—2003.3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上年104表60栏/月×参保人数1.5%本人上年月均工资0.5%无104表的单位按所有参保人员上年月平均工资之和2003.4至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1.5%本人上年月均工资0.5%工伤保险历年缴费基数表年 度缴 费 基 数2000.4—2001.3实行劳动情况统计的企业:上年度企业(104表)统计年报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不在岗职工生活费之和/月数,作为企业月缴费基数。未实行劳动情况统计的企业(无104表):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职工人数,折算出企业月工资总额,作为企业月缴费基数。2001.4—2002.3实行劳动情况统计的企业:上年度企业(104表)统计年报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不在岗职工生活费/年平均人数/月数,计算出月人均工资,经上封顶下保底,作为企业月人均缴费基数。未实行劳动情况统计的企业(无104表):上年度本市职工月人均工资作为企业月人均缴费基数。2002.4—2003.3以企业报送的统计年报中的在岗职工和不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之和为计提基数(计提到元)。无统计年报的企业,按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提工伤保险金的基数。2003.4至今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生育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表年 度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2005.7—2006.3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总额0.8%2006.4—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总额0.8% 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 单位:元年 度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1992479.5143.851993567170.119941130.75226.15199516353271996.1—3月2036407.21996.4—12月163532719972036407.21998.1—6月23954791998.7—12月23952901999275531020003071400200134444122002.1—2003.339324352003.4—2004.351824652004.4—2005.360114652005.4—2006.370875452006.4—8202580失业保险历年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 单位:元年 度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19993071无20003444无20013933412200245244352003.4—2004.351824652004.4—2005.360114652005.4—2006.370875452006.4—8202580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 单位:元年 度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2000.4—2001.3无无2001.4—2002.339334122002.4—2003.345244352003.4—2004.351824652004.4—2005.360114652005.4—2006.37087545 其中:外地农民工14172006.4—8202580 其中:外地农民工1640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 单位:元年 度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下限2005.7—2006.3708714172006.4—8202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