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2011年03月22日08:34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5条) [释义]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和住宅主权人允许,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说明] 一、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所以,误入他人住宅, 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二、什么样的情节才构成本罪,司法实践中,可以参考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 三、新刑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规定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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