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罪名】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

2011年03月22日10:59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犯罪分子,如何适用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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