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须符合哪些要求?

2011年03月22日11:0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须符合哪些要求?

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

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应当注明。

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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