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议书内容:甲方:**医院乙方:**(医院职工)一 乙方自愿报名参与建房。二 乙方同意((**医院关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三 根据((**医院职工参加建房分配评分办法(标准),安排乙方居住使用( )户型;按排名顺序先后,乙方自选居住( )号房。四 资金筹措与管理1.职工生活用房(宿舍楼)以职工集资(垫资)和医院出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2.乙方所居住的户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乙方应筹资(垫资)人民币七万六千元。3.乙方筹资(垫资)的资金分为三期缴纳,第一期应缴纳人民币三万元,第二期应缴纳人民币三万元,第三期应缴纳人民币一万六千元(根据工程进度,由医院院基建领导小组通知并按时缴纳)。4.甲方根据资金管理和拨付办法,实行基建账户专账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做到管理规范,拨付手续完备,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并接受财政及审计部门的监管和审计。5.乙方筹资(垫资)的资金,由医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分期退还,但不计利息。6.乙方因退休或调离等原因不再在医院工作和居住时,医院(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筹集(垫资)的全部资金,但不计其利息。五 房屋产权归属和使用管理1.房屋产权归属医院(甲方)所有,不办理房产证。2.房屋仅供乙方居住使用,不得上市销售,不得以其他名义暗中转让或出租给他人居住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居住使用权,并终止协议。3.甲方退还乙方的全部集资(垫资)款后,乙方所居住的房屋根据具体情况应缴纳一定的住房租金。4.乙方退休后,如不领取住房补贴仍在医院居住时,有权继续居住使用。5.因调离或因故等原因,乙方必须在60天内交出房屋居住使用权,由医院另行安排,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内交出房屋使用权时,甲方将按每月人民币800.00元的租金收取房租。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医院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简单分析一下,此合同的表面性质医院职工集资建房,待房屋建设完毕后,由医院出租给参与集资的职工居住使用,如果职工离开医院,由医院退还集资款,再收取职工居住期间的租金。 实质上双方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变相的借贷关系,一个是房屋租赁关系。单位职工不能取得房屋产权,借出去的钱还不能收利息,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单位职工都没有获得额外的实质利益。至于是否合理,就要看单位职工是否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