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本人一篇学术论文(3500字左右),去年曾投稿至国内某著名杂志,经审稿后未予录用,后因本人忙于其他事物,未再投稿,一月前整理后投往另刊,顺利采用,但偶然间检索文献时,发现我的文章已于去年先后以不同作者刊发于两家杂志,数据文字一字未改。我保留有投稿及杂志社收稿邮件(含原文附件),现在我该怎么办才能合法合理惩罚这些恶劣行径,并维护我的正当利益。请律师简单就司法程序、花费(我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的结果及我是否可以继续投稿等问题给予解答,谢谢。 另外,能否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另外是将杂志社列为被告合理,还是将作者列为被告合理,这种案件如果委托律师的话一般需要多少委托费,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1、这种情形,显然有人侵犯了你的论文的发表权、署名权和发行权。可以起诉你投稿的杂志社和出版的杂志社。2、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所在地,也包括你能购买到侵权杂志的地方。如果侵犯你的著作权的杂志在你当地有卖,你可以公证购买,然后在本地法院起诉。3、花费包括诉讼费(看你主张的赔偿多少,上网查诉讼费计算方式)、公证取证费(一般在1500元左右)、律师费(各地不一样,自己去咨询)。公证费和律师费作为合理费用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负担。4、在法律上,你还有权继续投稿这篇论文。不过,在事实上,由于已经有人出版了,其他杂志社一般不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