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7月1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77号令),并综合考虑全省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省政府同意,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二类地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三类地区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由6.5元调整为8.5元;二类地区由5.3元调整为7 元;三类地区由4元调整为6元。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省政府批准,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各市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不得低于650元。
附:各地区划分
A:沈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开发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
2、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由600元调整为7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棋盘山开发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2元调整为8.5元。
2、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9元调整为7元
B:大连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700元调整为900元;
2、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由600元调整为8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7元调整为9元;
2、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由6元调整为8元。
C:鞍山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海城市由540元调整为650元;
3、台安县、岫岩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5.5元调整为7元;
2、海城市由4.6元调整为6元;
3、台安县、岫岩县由4.2元调整为6元。
D:抚顺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抚顺县由510元调整为660元;,
3、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新抚区、望花区、东洲区、顺城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2、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由4元调整为6元。
E:本溪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2、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元调整为6元。
F:丹东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2、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4.5元调整为6.2元。
G:锦州市' i. h0 `+ C" ^# L N5 W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4元调整为6元。
H:营口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80元调整为7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3元调整为7元
I:辽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 w3 h- u5 @* e }
1、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辽阳县、灯塔市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5.3元调整为7元。
2、辽阳县、灯塔市由4元调整为6元。
J:阜新市0 p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00元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元调整为6元。
K:铁岭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00元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元调整为6元。
L:朝阳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530元调整为6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5元调整为6元。
M:盘锦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兴隆台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由600元调整为750元,双台子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盘山县、大洼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兴隆台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台子区由6元调整为7元
2、盘山县、大洼县由5元调整为6元。
N: 葫芦岛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1、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由580元调整为750元
2、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由500元调整为6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