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公司属于小私营公司,贸易加起来不到10人。我任职外贸销售,现在有一年半了。销售人员的工资是基本工资+业绩提成,提成半年或年底结算一次。公司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在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上保险,现在已经给我上了6个月的保险。现在本人提出辞职,公司却不给今年的销售提成,至少也有几W,而且客户的款都已入账。现在和我讲“公司有规定只要辞职,提成奖金都不予发放”,可是这样的规定我从入职以来从未听过,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现在突然冒出来所谓的规定算什么。还说公司有很多不成文的规定,很多公司都这样,押着员工的提成或是奖金,以维持公司人员的稳定性。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又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果我仲裁或是打官司,需要保留哪些证据?请大家帮帮我,我自己劳动所得,凭什么不给我。做业务或是销售,基本工资都很低。减去保险,租房,吃饭几乎是月光。不就是指着这点提成吗?为什么现在辞职了,提成就就不给了?而且突然有这样的规定了?我为公司做的业绩就都消失了?即使是口头规定,公司也从未和我们说过呀。想想几万可是我一年的基本工资啊。我一定不会妥协。劳动所得,我一定会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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