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
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发动群众;
(二)受理、管理、审查举报材料;
(三)初步调查(即初查)部分举报材料;
(四)开展保护、奖励工作。
1996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
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发动群众;
(二)受理、管理、审查举报材料;
(三)初步调查(即初查)部分举报材料;
(四)开展保护、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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