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对未经批准携带或托运枪支、弹药出境、入境的,如何处

2011年03月23日12:2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未经批准携带或托运枪支、弹药出境、入境的,如何处罚?   根据1995年7月6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的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携带或者托运枪支、弹药出境、入境的,没收其枪支、弹药,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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