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咨询律师:我的一位属下原来办了一个工厂,由于资金不够,多次找我借钱,后来我分两次借给他三十万元。借款到期后他不能还款。我们就签字了一个《还款协议》,明确了还款时间,并确定以他们的房屋作抵押。但是,他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交房产证。在我们签订《还款协议》一个月后,他给他老婆离了婚。(为了逃避债务)离婚时他又把房产转给其老婆。一切债务由自己承担。而自己一走了之,找不到人。没办法我起诉到法院,虽然判决书下达了,让他还款。但人找不到。房子他前老婆住着,无法执行。请问:房子作为借款的抵押物,他后来协议离婚,为了逃避债务,把房屋留在他前妻的名下,他们离婚时这种协议有效吗?我能否按照《还款协议》中我们的约定,依法收回抵押房产。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因你们还款协议在先,离婚协议在后,有证据逃避债务的离婚协议(对房产的处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