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明确: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结案后十日内,将复查终结报告、复查决定书或复查通知书、讨论案件记录的复印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1998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明确: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结案后十日内,将复查终结报告、复查决定书或复查通知书、讨论案件记录的复印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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