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处理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妨害作证、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
(三)违法对诉讼参与人采取强制措施,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对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或者私自挪用、处理上述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的;
(六)违法进行搜查,毁损公私财物的;
(七)其他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玩忽职守,造成错案,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应当追究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有关规定,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检察官不具有上述规定情形的,不追究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