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华侨病逝,遗产如何继承?

1970年01月01日08:00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归国华侨病逝,遗产如何继承?

老李的父亲是新加坡归侨,前天回国定居。李父早年在新加坡购买了某集团股票数千股,目前价值300多万元。前不久,他因病逝世,这些股票被老李获得。在国外期间,李父收养了3个子女,现在他们要来和老李分割遗产,但老李认为只有自己是亲生子女,养子女没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外遗产或继承在境内外国人的遗产,采用分割制原则:即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又进一步加以规定:遗产的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李父早年在新加坡购买的股票是可以流通的有价证券,属于动产。而他是在国内逝世的,当时已在国内定居一段时间,因此本案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的继承权是平等的。发生继承时,他们不再分先后顺序,而是同时继承。由此看来,我国法律是保护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他们的权利与婚生子女的权利是相等的。
因此,本案中李父的国外遗产依法应由老李和3个养子女共同继承,老李要求独立继承是无理的。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精神病人的遗产如何继承  父亲再婚去逝后遗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如何分割?  共有所有人之一死亡时,财产如何继承?  父母离婚子女归母亲父亲因病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重婚罪怎么判决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继承动态知识排行榜
继承动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装修公司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装饰公司 邛崃工装公司 邛崃家装公司 邛崃家装 邛崃装修公司 成都装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