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同样是在一个大厦一个部门里工作,A因5月份在上班期间加货从梯子上摔下来导致右手手腕骨折,判定工伤,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但她最终休息了2个月后正常上班;B因12月份在上班途中摔倒导致鼻子骨折,算作工伤,休息1个月,期间上了4天的班。今年一月份分发年终奖时,A被扣除了400元,B全额照发。找到大厦财务科主任,第一天的说法是:“B只休息了十几天,所以年终奖照发。”后经证实B休息了1个月,第二天的说法改为:“工伤休息期间B上了4天班,只要工伤休息期间上一天班,年终奖就照发。”对于前后说法不一、两者同样是工伤却不同待遇的状况,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个该怎么看待呢?A在要求大厦财务科主任出具文件说明对方不同意,那么按照这个状况来看是否侵犯了A的相关权益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年终奖包括在工资内,工伤期间照发工资,所以扣年终奖是没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