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网友咨询律师:昨天我的女儿跟我说,有个我们都认识的表叔,在几个月前曾经在晚上她睡觉的时候摸过她(他在这住过一段时间)。由于当时那个人在我们家住,我就把女儿和我的儿子弄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可能晚上那个人就去摸了我女儿,女儿说他只是摸了她,也没做什么。我儿子在旁边睡觉,儿子说看见了,但是现在记不清楚了。不太肯定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能告那个人吗?如果他不承认,我能拿他有办法吗?我能不能让我儿子作证,因为他看见了以个人在那玩手机(当时没有灯光的)开始他还以为是妹妹呢?但是他们都没有手机啊,我儿子说没看清楚人。但是可以猜到是谁。我儿子作证能告到他吗? 我女儿9岁,儿子10岁. 如果要证据,什么才算是证据呢?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你儿子虽然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其具有利害关系,其证言难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此外,对于损害的证明同样存在困难。建议你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