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时,应如何办理?

2011年03月23日23:12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时,应如何办理?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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