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用电话向公安部举报中心检举、控告时,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

2011年03月24日10:54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公民用电话向公安部举报中心检举、控告时,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如何办理? 公安部1990年5月3日发布的《举报中心工作试行办法》规定: 公民用电话向公安部举报中心检举、控告时,应当告诉他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电话等,以便联系或答复;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意愿。要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凡署名的举报材料,举报人要求不披露其姓名、身份、单位等,应采取适当形式转达,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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