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对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

2011年03月24日11:35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如何处理?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四条
对于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犯罪嫌疑人死亡,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等的金融机构,将该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等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经过阅卷、审查有关证据材料后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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