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羁押人的申诉、上诉,看守所应如何处理?

2011年03月24日12:24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于被羁押人的申诉、上诉,看守所应如何处理? 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确:对于被羁押人的申诉、上诉,看守所应当及时转达有关机关处理,不得拖延、扣押或者阻挠。对揭发、控告司法工作人员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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