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适用刑罚?

2011年03月24日12:36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如何适用刑罚?   根据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的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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