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咨询律师:我公公前几日骑踏板式电动车被一辆轿车从右后方撞到,肋骨骨折,腰部受损,现我们已自负医药费5000余元,肇事方至今分文未付,医院建议我们动手术,,手术费用要3万元,我们找到交警,告知我们自掏手术费困难,希望肇事方掏付医药费,负责处理该事的交警说,他们只能尽量说服肇事方掏部分医药费,如果肇事方不掏他们也没办法,让我们上法院起诉,请问这样对吗?另外交警告知我们也要承担车祸的次要责任,说我公公是无证驾驶,我公公以前有摩托车驾驶证,购买电动自行车车后就把摩托车卖了,从没有听说骑电动电动车还要有证,所以摩托车驾驶证就没有再管,交警说没按时年审就已经作废,按无证驾驶算,请问对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交警没有强制对方支付费用的权利,到法院起诉是对的,不属于无证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