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对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如何追究刑

2011年03月24日14:21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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