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暴力干涉老人婚姻自由或拒绝赡养、扶养老人的,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