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审理发生在农村的故意杀人案件,如何把握故意

2011年03月25日09:37    未知    -1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审理发生在农村的故意杀人案件,如何把握故意杀人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根据1999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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