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帮网法律咨询】法帮网www.fabang.com网友咨询律师:我爱人在北京打工,2003年背着我在北京买了房子,却一直骗我说在外租房住,直到2010年4月份,才听一位熟人说他在北京有房子,我当时很气愤。8月份,我到北京了解情况,果然不错,是按揭的,80多平米,当时买时30多万,现在值120多万,经查房产登记是他的信息。我和他吵了起来,他看事已败露,隐瞒不过,对我说你要离,房子就卖,不离就不卖。以前他也几次提出过离婚。我8月底离开北京。到了2010年12月中旬,一位熟人告诉我说他准备起诉离婚,而且房子已过户给他弟,说是当初买房时借了他弟10多万,他弟起诉他了,法庭调解两次,结果是通过调解将房子过户给他弟。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在我离开北京后他们开始行动的,我觉得这是兄弟俩恶意串通,借助法院转移财产,而且我敢肯定借条肯定不是当时写的,因为我听说当初买房时他弟支援他一部分。我已被这些问题纠结了好长时间,不知该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我是否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房产过户的调解书,如果可以,我是先离后申请,还是先申请后离。如果从我知道房产被转移的那天起两年后才离,或者两年后才申请撤销,会不会过了法律上规定的时效。我希望你们在百忙中能给我指路,不胜感激。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申请撤销的期限为60天 不是两年 建议你提起离婚诉讼 分割卖房子所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