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专门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程序的一种特别刑事诉讼程序。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应坚持以下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分案处理原则;(3)不公开审理原则;(4)及时原则、和缓原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点:(1)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准确出生日期。(2)由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承办。(3)诉讼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特别的诉讼权利。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5)严格限制强制措施的适用。(6)相对缓和的办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