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若经当事人刑事自诉后法院将如何处置呢?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区分一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可通过犯罪构成进行分析。 所谓犯罪构成,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水平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的条件,某项犯罪必需同时具备犯罪四大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四大要件,否则就不构成犯罪。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犯罪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二)犯罪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示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三)犯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因此必需予以刑事处分。
四)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示为行为人必需具有重婚的行为。 一般认为重婚罪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法律婚 + 法律婚,该种情形有的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 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法律婚 + 事实婚。
3 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事实婚 + 事实婚。
4 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即事实婚 + 法律婚。
5 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对重婚罪的情形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对如下二个问题的认定:
第一,何谓有配偶?
有配偶 ”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是指已经建立婚姻关系。国婚姻家庭法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存在形式一种为法律婚,也称 “ 登记婚 ” 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成立的婚姻关系;一种为事实婚。国对事实婚姻采取的限制供认主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对事实婚姻效力采取了限制供认,即从民政部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1994 年 2 月 1 日)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律以非法同居关系对待。这就是说自 1994 年 2 月 1 日前未料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这就是国婚姻家庭法所规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两种婚姻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