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计划以加工设备退运的贸易方式出口设备一批,请问是否给出具出口收汇联?设备在日本购买的,我司卖给香港公司。
法帮网www.fabang.com热心律师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加工设备退运(代码0466)为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海关不予签发出口收汇报关单证明联。
问:我司计划以加工设备退运的贸易方式出口设备一批,请问是否给出具出口收汇联?设备在日本购买的,我司卖给香港公司。
法帮网www.fabang.com热心律师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按照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分类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汇发[2001]120号),加工设备退运(代码0466)为不需要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监管方式,海关不予签发出口收汇报关单证明联。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