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怀孕了,分手时我要给她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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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女朋友怀孕了,但是我们还没有结婚,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
我和她感情不和,现在准备分手,但是女友提出要我给她15万元精神损失费,否则就去告我。请问,我应该不应该给他精神损失费,数额15万元多吗?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1、 你和你女朋友未婚先孕,不受法院保护,不存在分手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问题。
2、 但是你现在是孩子的父亲,如果她把这个孩子生下来,将来你要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她把这个孩子打掉,那么你要承担医疗费,住院费等等的一半数额。
3、 建议你们协商处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如果实在无力抚养,可以找律师帮你们拟定协议,处理好分手的事宜,避免以后的纠纷。
孩子不是我亲生的,我能要求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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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和老婆2001年登记结婚,孩子现在3岁了,我总觉得孩子不像我,于是我偷偷的给我和孩子做了亲子鉴定报告,结果显示孩子99%和我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不是我亲生的。
我要准备要起诉法院离婚。请问,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我能要求多分的一份吗?我可否要求妻子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1、 你可以要求离婚,因为这个属于感情明显破裂,法院可以法定离婚的情形;
2、 夫妻共同财产方面还是一人一半,对于虽然有过错,但是对方是女方,还带着孩子,法院还是会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的,具体也要根据法官自由权范围来定,尽量过争取吧
3、 精神损失费这个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你的,但是你可以主张这几年支出的抚养费一半让妻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