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们是一家出口企业,我们现在有一个金额比较大的订单在生产,因为量比较大,我们预收了40%的货款,听说预收货物要到外汇管理局进行登记,不知道是否真有这样的规定?请指教,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热心律师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实行登记管理。企业应通过互联网或前往所在地外汇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的逐笔登记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