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一家来料加工厂,请问我厂出口产品的出口收汇比例是多少呢?是否有规定为依据呢?谢谢!
法帮网www.fabang.com热心律师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10号),自2009年2月15日起,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统一由20%调整为30%。您可参阅该通知。
问:您好,我们是一家来料加工厂,请问我厂出口产品的出口收汇比例是多少呢?是否有规定为依据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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