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对影响业务的海关总署公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2011年03月29日10:16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法帮网网友问:今年海关总署发布的一个针对固体废物监管的公告对我公司的进口业务造成了很大影响,影响了货物通关速度、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请问我公司可以对这个公告申请复议吗?

法帮网www.fabang.com热心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申请人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的规定,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也就是说,如你公司认为海关依据有关公告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公司的权益,并且同时认为这个公告也不合法,你公司可以在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提出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申请,但你公司不能仅针对这个公告申请复议。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复议案例知识排行榜
行政复议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