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的界定

2011年03月29日11:56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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