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离职赔偿的问题。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有以下合同条款,请问以下劳动合同是否合理?现在我已经过了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之后只工作了3个月,这样的话是否要赔偿一年的保密费?我应该怎样做比较好? 第六条 劳动报酬1.丙方岗位的工资标准为税前工资每月****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每月****元(月工资总额的60%)、岗位保密费每月****元(月工资总额的40%)。试用期期间丙方工资为****元 第九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6.丙方要求解除本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通知期为30天;因丙方职位涉及公司机密,故另附90天的脱密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丙方违反脱密期约定,丙方须支付乙方一年的岗位保密费作为违约金(以离开公司当年的岗位保密费约定),与脱密期期间乙方可对丙方进行调岗调薪(岗位保密费取消),并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一周前,将应赔偿的违约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法帮网www.fabang.com律师解答:你好:1、如你所述违约金内容应当无效,一般因保密设立的违约金是在员工泄密的情况下才支付的。2、你只要履行90天的脱密期即可。3、建议离职时不要与单位再签什么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