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所示的问题,已经在我的脑海中盘踞多年了,几成梦魇挥之不去。每当媒体曝光一起食品安全问题,这一问题就会如影随形地浮现在脑海中。这不,3月31日的《山东商报》又曝光了一则吓人的消息,据一位做水产生意的人披露,市面上几乎所有的虾仁都穿着冰衣,而且在制作过程中用火碱甲醛(俗称福尔马林)浸泡,还说,都是从浙江进的货。
原来如此,我好几次炒做虾仁时,均发现一包虾仁融化后,只剩那么几条,原来是奸商做了手脚。少吃点倒无所谓,糟糕的是吃进肚子里的原来是毒虾仁。这可如何是好,我可是个嗜海鲜如命的人,难道今后不吃海鲜不成?据2月27日《青岛晚报》报道,海米也有甲醛泡的,超市里的虾干也有毒。这不,还敢吃海鲜吗?
其实,甲醛浸泡虾仁这类问题,04年3月17日《齐鲁晚报》就曾报道过,消息来源均出自曾做过水产生意的商人,可能是良心发现,也可能是在商场上落败了,才鼓起勇气向媒体反映。我不奇怪何以这类食品问题都不是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检查时发现的,偏偏是业内人士自揭家丑,然后再由媒体曝光,我不解的是,从问题曝光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六七个年头,却依然没得到整改。监管部门就忍心让市民就这样一直吃着毒虾仁直至中毒至死?
好在中国人是毒不死的,自从出娘胎以来,他们第一口吃进去的就是有毒奶粉,然后开始吃硫磺馒头,“红心鸭蛋”(添加了“苏丹红”),病猪死猪瘟猪加工而成的火腿肠,添加了“瘦肉精”的冷鲜肉,还有各种各样喷晒了农药的蔬菜和水果,凡是能入口的都是有毒食品(无非是毒性有轻重而已),这样也好,在毒食品中泡大的中国人,个个都具备了抵御病毒的潜质,已修成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
话虽然说得有点愤激,但在没什么好指望的情况下,我只能希望每一个中国人真的能够练成百毒不侵的神功。有什么办法呢?既然负责食品安全的工商、卫生、检验检疫等监管部门都不怕有毒食品(大概他们都是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超人,故不怕中毒),懒得搭理这档子事,咱就不要再做饕餮之徒,干脆出家做和尚算了或者在家做一个居士也成,一杯清茶,一盏米饭,一钵豆腐足也;但且慢,这些年,我们听到的毒茶叶,毒大米,毒豆腐的消息还少吗?呜呼,上天入地,咱们怎么才能在有毒食品的包围中突围出去呢?
答案就在王立军的议案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联合来自12个省(区、市)的439名代表共同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以严刑峻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严重犯罪的议案》。据悉,这是1983年以来,有据可查的联名代表人数最多的单项议案。但愿该议案能被人大常委会采纳,由最高立法机关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为中国人的生命安全筑起一道保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