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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鼓励法官独立判案

2011年04月02日15:15    新京报    未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药家鑫成为本周被提及次数最多的人名之一,这个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去年因为驾车撞人又在伤者身上刺了八刀制造了一桩轰动全国的血案,这次重新成为热点话题人物,是因为今年3月23日,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的公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从法律的角度看,药家鑫涉嫌故意杀人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如果说它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是行凶方式更残忍了一些。但随着案件的审理,这起刑事案仿佛变得复杂起来,其一:有消息称,500旁听者有400人是和药家鑫具有同样身份的大学生,原告代理人认为法院对这500人进行问卷调查做量刑参考缺乏科学性和公平性。

  其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用“弹钢琴”来形容药家鑫的杀人动作,辩护律师认为药家鑫属于“激情杀人”,这两个说法掀起轩然大波,加上媒体报道中不断出现有关药家鑫在生活当中柔弱、温顺的一面,因此出现了一种强烈的质疑声音,指出有人在美化药家鑫,想要通过完整展现药家鑫的方式唤醒人们的同情心,以换取“刀下留人”的结果。

  其三:因药家鑫案牵扯出“中国要不要废除死刑”的讨论。讨论热度的升温,又陷进了“支持废除死刑,就是支持豁免药家鑫刑责”的口水仗。这个层面的讨论,因为涉及对社会的看法而容易陷入情绪化。司法审判如何在情绪化的声音中保持独立和超然,成为一个问题。

  众声喧嚣不是坏事,药家鑫案具备了被公众关注的各种要素,踩到了当今社会的焦点地带,每个人都在这个案件中寻找和表达。不过,个案归个案,符号归符号,药家鑫无力承担公众对死刑存废、贫富差距等宏大话题的争论。

  每个人都有权发表意见,不管是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但有权做出判决的只会是法官。所以,允许公众广泛讨论,更鼓励法官独立判案。

  当然也要看到,公众参与药家鑫案的讨论,出现多样的观点甚至不同的看法,从社会意义来看是有价值的,人们希望看到正义得以伸张,受害者得到宽慰,也希望看到,这个个案的形成,除药家鑫本人之外,还有哪些身外的因素。

  因此,对药家鑫家庭背景的追问,对他成长过程、性格形成的了解,是一种监督,也是一种自我警示。药家鑫留给家庭教育、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疼痛,值得我们花更长时间去反思。

  □韩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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