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走私假币罪中,境外货币算不算在内,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定罪量刑时其面额又是如何计算的?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0号],走私假币罪中的货币,是指可以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境外货币。货币面额以人民币计,走私伪造的境外货币的,其面额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