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年,我的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结果不出一个月,海关就查到他那去了。后来海关查实,他们开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走私提供方便,虽然是经合法注册的,但那公司就是个幌子。我想请问一下,海关在认定走私主体时,会不会认定为单位走私?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问:去年,我的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结果不出一个月,海关就查到他那去了。后来海关查实,他们开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走私提供方便,虽然是经合法注册的,但那公司就是个幌子。我想请问一下,海关在认定走私主体时,会不会认定为单位走私?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 ||||||||||||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