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外商自带车出售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2011年04月04日04:19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我一个美籍朋友在中国一家外企工作,申请征税进口了一辆宝马二手车,上牌后不到一年就转让给了别人。现在海关找到了他调查,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否构成走私犯罪?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0号,常驻人员征税进境的机动车辆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结车辆登记手续之日起1年后,方可准予转让过户。该车进境不到一年就转让了,是一种违规行为。上述车辆已经征税,如不存在进口伪报、瞒报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则不构成走私犯罪。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罚量刑知识排行榜
刑罚量刑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