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国内最大的b2b网站上出现大量的美国代购商家,很多商家的日代购量都已经超过50件,请问这样大宗的商品代购行为属于走私吗。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商家购买的货品都是通过UPS或者AAE这样的公司以私人物品的形式国际快递到中国的。 答:
一个行为是否属走私,需有两个构成要件:当事人有无采取隐瞒、伪报、藏匿等逃避海关监管之行为;二是当事人有无偷逃海关应缴税款之故意。因此,代理商快递上述物品,如果如实向海关申报纳税,就不存在走私问题;如果没有向海关申报,就有可能存在走私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