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国家珍稀植物制品,如何确定罪名?

2011年04月05日20:56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朋友走私的木制沙发被海关查扣,海关查验后证实属于国家珍稀植物制品。目前,案子仍在审理中,如果走私国家珍稀植物制品构成犯罪,将以什么罪论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及法释〔2009〕13号,走私珍稀植物及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该修正案已取消了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如有疑问,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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