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一个朋友为深圳一家贸易公司带货,主要是从香港带高档衣服到深圳,赚取劳务费,就是所谓的水客。最近这家公司的老板被抓了。请问如果老板把我朋友给供出来了,我这个朋友会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答:你朋友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该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应当交纳关税和其他应缴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依法应当缴纳的关税和其他应缴税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主观上要求是故意,起刑点是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所谓的“水客带货”或“水客走私”并不必然是走私犯罪,请你及时与本网专业律师联系,以便及时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