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最长扣留货物期限,货物能拿回来吗?

2011年04月05日23:01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一个朋友因涉嫌走私被海关抓了,相关的货物扣留在海关指定的仓库,现在已经过去2年了,但案子还没结。我咨询过,有人说海关扣留的东西最长不能超过2年。那么超过2年可以将货物领回来吗?

答:您需明确货物是处理“行政扣留”还是“刑事扣押”状态。对于前者,属于海关办理案件行政处理阶段的行政强制措施,海关会将一联“扣留凭单”交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行政扣留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时间的,海关应当办理解除扣留,或转其它强制措施。对于后者,则是刑事办案阶段对涉案货物的固定,是在刑事立案后进行的,海关会将一联“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交当事人。行政扣留的货物,如果案件涉及走私罪案件,会将行政扣留转为刑事扣押。刑事扣押在案件结案前会一直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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