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一非中国籍朋友被控走私海洛因,前段时间被深圳机场海关带走了。听说有300多克海洛因,请问这会判多少年?家属能不能请香港律师?如果不能,在哪里可以找到专业的走私犯罪刑辩律师?
答:您好。你朋友涉嫌走私毒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律师法》,在中国大陆境内你只能聘请中国执业律师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为了获得专业法律服务,请及时与本网站专业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