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情况下,缉私部门变更强制措施合法吗?

2011年04月06日00:45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 海关侦查人员在对我同事的一起涉嫌走私案提请逮捕,但检察院未批准,海关在申请复议的同时,将我同事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是怎么一回事,不是不被批准逮捕就无条件放人的吗? 答: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对已被拘留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或者提请复核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海关侦查人员的做法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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