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缉私机关采用监视居住的问题

2011年04月06日01:19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 老乡一人去深圳闯荡,因为走私的事被抓了,他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没钱交不起保证金,也找不到担保人。最后,侦查机关对其采取监视居住,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答: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交纳保证金,又无保证人担保的,可以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对其作出的措施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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