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事处走私,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2011年04月06日01:42    未知    未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我们是公司驻南京的办事处,因为涉嫌走私晶体管被海关查,如果查证属实,走私的法律责任是由公司承担还是由办事处承担?

答:请提供详细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的犯罪行为能否以单位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的问题的复函》(法研[2001]23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以该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违法所得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可以单位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有疑问,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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